时间: 2024-01-03 10:37
来源: 中国水网
作者: 薛涛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
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对《实施导则(试行)》进行解读:
新年上班第一天,eod重磅文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出台,可以说,未来一段时间主导环保商业模式的二雄,已然全部到位。早些时候是115特许经营新规出台(相关阅读:),曾有专家写文章对比ppp3.0阶段的特许经营回归,以及eod之间的异同,其实虽然两者看似相同,内在完全不同,相同的部分是都在控债的大背景下进行了细化更新,也都是谋求去工程化以长期运营和经营为主导,都是在政府和市场的交界面上谋求更多靠市场化运作,都强调了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节制。但是实际运行中,受控于115文件的一定都是与政府长期付费强相关的项目,而eod项目,在新规下进一步明确了产业反哺和有效融合,将脱离政府长期支付和土地财政而存在。仅此一项基本差别,这两类商业模式就完全不同,类比ppp四分类的基本逻辑(注意,仅仅是类比,eod与ppp其实毫无关系,但政府与市场的界面分析逻辑相同),前者更多是以运营为主线,而后者则以经营为核心。(相关阅读:)
针对eod试行中的各种情况,新规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治理内容的几个条件,公益性、精准性、关联性、可行性和确定性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关联性,即实现相关产业与环境治理的在运营经营中的效益与利益相关的榫卯结构和单一责任主体,这个是实现eod模式提升效率的关键中的关键。(相关阅读:)
时间有限,匆匆点评以上一些要点,相关重点关注事项已经在附文中划出。未来结合实践,我们e20会给与更多的深度分析,我个人相信,未来伴随着进一步去债务化,eod以产业方驱动将成为一种特殊的升阶模式。
2024年1月4日、5日,2023(第十七届)固废战略论坛将在北京举办,论坛邀请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主任赵云皓,1月5日,论坛现场,赵云皓主任,将重点分享固废领域eod项目实施路径探索与和实践,大家可以关注。
薛涛,2024.1.2
《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强化项目谋划,提高项目质量。坚持eod模式的核心要义,严格按照《实施导则》开展eod项目谋划、立项、实施和评估工作。聚焦重点,实事求是,做实做细项目前期,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各省级试点要从严把控,确保符合《实施导则》相关要求,严控项目数量,提高项目质量。
《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积极稳妥推进,加快项目实施。各地方要加强项目实施的资源要素保障,推进项目落地实施。鼓励与周边其他项目协同发展和综合赋能,提升项目增值空间。项目入库后内容原则上不得调整,重大变更需按照新项目重新入库。注重项目建设和后期运营,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总结成效。各地方要加强项目调度,对实施效果好、做法典型、示范性强的项目,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运营和管理经验,打造形成典型案例,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对于形成典型案例、项目实施较好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地区,可适时谋划新项目。各地方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eod项目实施效果、政策创新、典型案例等情况报送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实施导则(试行)》明确要强化风险防控,推进持续发展。各地方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防范债务、金融、廉政等各种风险。项目实施各方要强化契约精神,防止出现违约或纠纷。金融机构要加强项目审查,严格资金使用管控,严防资金挪用,鼓励开展有利于eod项目实施的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创新。项目实施主体要加强政策、市场、经营风险研判,加强风险防控与应对。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
环办科财〔2023〕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co-environment oriented development ,以下简称 eod)模式创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模式试点实施情况,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所称 eod 模式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通过产业链延伸、组合开发、联合经营等方式,推动公益性较强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增值反哺、统筹推进、市场化运作、一体化实施、可持续运营,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实现生态环境治理外部经济性内部化的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项目实践,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有效实现。
编辑: 李丹
目前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攻读博士学位,此前分别在武汉大学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理学学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研究院执行院长,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大学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天津大学特聘讲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ppp双库的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保产业研究院特聘专家、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环保产业政策与集聚区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垃圾焚烧专家委员会委员。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并担任上海城投、天津创业环保、中建环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在ppp专业领域,薛涛现任清华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中国ppp咨询机构论坛第一届理事会副秘书长、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ppp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ppp专家库成员、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等。
20世纪90年代初期,薛涛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负责世界银行在中国的市政环境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其后在该领域积累了十二年的环境领域ppp咨询及五年市场战略咨询经验,曾为美国通用电气等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对环境领域的投融资、产业发展和市场竞合格局有着深刻理解;2014年初加入e20研究院并兼任清华大学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着力于环境产业与政策研究、ppp以及企业市场战略指导等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