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1:30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三)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六五”环境日宣传,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涉废企业和个人的思想认识。
(四)四平市已依法查处双辽市星月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处置危险废物问题。2022年5月,四平市印发《2022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市涉废企业进行了排查,共发现问题36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2022年1月,长春市完成了涉案暂存的污染物及污染土壤无害化处置。责任方双辽市星月化工有限公司已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损害赔偿协议,编制了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报告。目前,赔偿义务人已完成修复工作并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
(六)辽源市已配合梅河口市对吉林省腾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2022年6月8日,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2年涉固体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范围产生固体废物和经营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发现问题64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七)梅河口市已完成吉林省腾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实施了生态损害赔偿评估以及赔偿工作。
(八)吉林市已对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超范围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进行了全面调查。截至目前,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已实现通水运行。在项目改造期间,吉林市采取安装一体化污的临时措施,配合投入使用石灰乳液,确保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十三、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管理不规范,如辽源市泰隆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院内积存大量废机油和老化油;双辽市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煤焦油贮存不规范,厂区内存在煤焦油渣遗撒问题;松原市龙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危废管理混乱,危险废物底数不清。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2年4月21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2022年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各地结合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共排查出321项问题,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专项整治app系统进行了登记,目前已全部按期完成整改。
(二)2022年6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吉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截至8月底,各地已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了本地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三)省商务厅按照2022年7月5日商务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9月1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的企业资质进行重新了认定,已重新完成资质认定企业6户。
(四)2021年11月15日,辽源市组织泰隆源石油技术有限公司完成了院内积存废机油和老化油的规范处置。辽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四平市组织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完成了煤焦油渣转运工具改造,实行桶装煤焦油渣封闭式运输,同时对地面遗撒的煤焦油渣进行了清理,对煤气站地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净化改造。加强危废间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对盛装煤焦油的桶加装了盖子,同时对危废间煤焦油贮存部位进行了密闭隔断,安装了空气净化装置。
(六)松原市长岭县已要求龙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进行整改,厂区内危险废物已全部依法转运完毕,并建立了危废管理台账。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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