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5 09:09
来源:中国大气网
完成时限:年底前
65.全年对检测场开展排放检测检查不少于5000场次;公安等部门大力整治机动车定期检测检验机构场内及周边检测秩序。实现一、二类维修企业联网,定期上传车辆环保维修相关信息,市、区两级建立一、二类维修企业与机动车定期检测检验机构车辆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维修企业非法租用排放控制装置等违法行为。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十)加强扬尘污染执法监管。
66.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强化对施工扬尘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建筑、市政、拆除、道路、园林绿化、水务、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扬尘监管和执法曝光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被城管执法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被曝光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予以停工,并暂停其在京投标资格。组织夜间渣土车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厉处罚。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十一)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焚烧监管。
67.在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焚烧执法力度的同时,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和园林绿化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推行村镇生活垃圾就地或相对集中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模式,建立非法焚烧垃圾、秸秆、树叶举报集中点位工作台账,落实联系人制度,建立宣传告知、自我监管与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从源头上治理露天焚烧。
牵头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十二)加强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达标情况的监管。
68.组织对生产、销售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及其原材料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违法企业、单位予以曝光,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形成震慑。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十三)强化空气重污染应急。
69.按环保部统一调度要求,切实做好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通过强化科技支撑、完善会商机制等措施,提升预测预警能力;及时启动预警,加强预案宣传,抓好预案落实;加强督查检查,抓好“最后一公里”执行问题。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应急办、市政府督查室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十四)强化区域协同减排。
70.在环保部区域协作机制框架下,深化“2 4”结对合作机制,本年度支持廊坊市、保定市的结对帮扶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架污染点源治理和“无煤区”建设;在环保部的统一调度下,开展重污染应急区域联动,推动区域共同减排。编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71.协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共同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七、综合保障措施
(四十五)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72.出台实施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排放标准。研究修订、制定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验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等标准。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四十六)优化能源价格,整合补贴政策。
73.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完善高压自管户“无煤化”电力设备增容改造资金支持政策;高压自管户内居民采暖享受峰谷电价及相关用电、采暖设备补贴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居民散煤改集中式清洁能源设施鼓励政策;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对民用散煤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性公共场所煤改清洁能源,设施农业煤改清洁能源的财政补贴办法。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8月底前
(四十七)修订淘汰目录。
74.结合非首都功能疏解,修订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和设备淘汰目录,并组织实施。
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十八)构建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体系。
75.健全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名录,组织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申报,核发排污许可证,并对持证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企业依证生产、排污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完成火电、水泥等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四十九)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公众参与。
76.制定全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新闻宣传方案,组织重点区、市有关部门就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分阶段、多形式的新闻发布,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曝光反面案例。进一步加强自媒体平台建设,继续全面开展“清洁空气·为美丽北京加油”系列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美丽北京加油”的舆论氛围。
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7.建立由市宣传、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参加的大气污染治理和应对工作机制,加强策划组织,强化正面宣传解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引导公众做好空气重污染期间的健康防护。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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