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0 10:10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计下达资金4.3064亿元,通过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燃煤污染控制、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工作,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详情如下:
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经省政府批准,现下达你地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项目代码为:z145060020001,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科目。
二、请会同生态环境局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6号)和《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等规定,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相关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切实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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