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5 09:24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第四节 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黄河中游三门峡灵宝至桃花峪段生态保护修复一体化治理,加强天然林保护和林草植被带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恢复提升区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功能。开展黄河下游桃花峪至濮阳台前段生态综合治理,推进滩区生态综合整治和蓄滞洪区高质量发展,分区分类推进农田、水域和湿地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多样性。加强豫北黄河海河、豫东黄淮冲积平原区综合治理,加快平原防风固沙林建设。建设干流复合型生态廊道,统筹河道水域、岸线和滩区生态建设,同步推进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防浪保育林及湿地建设。加强黄河干流湿地恢复与建设,开展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提升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明清黄河故道、大运河等生态廊道建设水平,推进与黄河干支流生态廊道融合联通,形成全域覆盖、结构合理的生态廊道网络。到2025年,黄河流域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3.21%。
节约集约利用黄河水资源。强化水资源的最大刚性约束,坚持节水优先、还水于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以下简称“四水四定”),实施最严格的和取水许可制度。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从实际出发,宜粮则粮、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在流域及受水区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引导适水种植、量水生产,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加大工业节水减排力度,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培育发展节水产业,支持企业加大用水计量和节水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企业间串联、分质用水,实行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深化城乡节水降损,高水平建设节水型城市,完善农村集中供水和节水配套设施,推动农村厕所采用节水型器具,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到2025年,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小于79%,缺水型省辖市利用率力争达到30%。
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的过程管理,加强黄河流域各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考核。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在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探索实施钢铁、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双控”改造提升工程。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评估,确定流域主要河湖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合理有序规范水电开发,逐步推进伊河、洛河等主要支流现有水电站整治。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到2025年,基本完成黄河重要支流排污口整治,干流中游水质达到ii类,黄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8.6%,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统筹城乡绿色发展。以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环境提质和乡村生态振兴。持续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提升村容村貌。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黄河流域城市和县城的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能力与需求相匹配。
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末端严治,推进精准、科学、依法、系统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完善大气污染综合管理体系。制定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围绕2035年远景目标,研究提出各省辖市达标期限,明确空气质量达标路线图及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支持豫南城市pm2.5率先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开展pm2.5和o3协同治理“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完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和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加强省、市两级夏季o3和冬季pm2.5精准预报,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办法,修订完善应急减排清单。
深化重点工业点源污染治理。巩固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成效,推动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深化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发电废气提标治理。严格控制铸造、铁合金、焦化、水泥、建材、耐火材料、有色金属等行业物料存储、运输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重点涉气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得设置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旁路在线监管系统。制修订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控制技术规范,有效控制烟气脱硝和氨法脱硫过程中氨逃逸。推进工业烟气中三氧化硫、汞、铅、砷、镉、二噁英、苯并芘等非常规污染物强效脱除技术研发应用。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淘汰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生物质锅炉。
加强vocs全过程综合管控。建立完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综合控制体系,实施vocs排放总量控制。开展涉vocs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省级开发区、企业集群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有机溶剂回收中心。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储罐排查,逐步取消炼油、石化、煤化工、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完善行业和产品标准体系,扩大低(无)vocs产品标准的覆盖范围。全面推进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立低vocs含量产品标志制度。加强汽修行业综合治理,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
强化扬尘、恶臭等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扬尘管控,继续做好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散尘”治理,强化监督监管。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扬尘集聚路段冲洗保洁力度,渣土车实施硬覆盖与全封闭运输。强化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露天矿山等综合整治。严控各城市平均降尘量,实施网格化降尘量监测考核体系。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和园区恶臭气体监测,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恶臭污染防治。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优化饲料、化肥结构,加强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力争到2025年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削减5%。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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