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1 10:29
来源:山西生态环境厅
10月30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9号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
调度令指出,根据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 气象数据以及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相关部门会商预测,10月31日起,扩散条件逐步转差,污染物逐步积累,11月1日一3日,扩散条件整体不利,地面以偏南风为主,受前期污染积累及采暖影响,中东部及南部地区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pm2.5峰值浓度可达160-220微克/立方米。11月4日一5日, 受弱冷空气影响,污染形势有所缓解。11月6日一8日,受偏南气流和高湿天气影响,中东部及南部地区将再次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可达严重污染,pm2.5峰值浓度可达180-250微克/立方米。
省大气办要求,太原、晋中、阳泉、临汾、长治、运城、晋城及忻州、吕梁“1 30”区域县(市、区)10 月31日12: 00至11月4日12: 00启动橙色预警。要将预警要求及时通知相关县(市、区)和企业,按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落实预警措施 。要切实加强重点县区、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减排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会商研判,适时对预警等级和时间进行调整 。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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