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17 11:34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河南洛阳印发《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环攻坚〔201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1日
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和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洛发〔2018〕23号)、《洛阳市加快调整和优化城市区能源结构产业布局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意见(2018-2020年)》(洛办〔2018〕37号),按照《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河南省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建设。坚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实施精准治污、精细管理、精确管控,深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排、控油、控烧”减排措施,加快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全面完成年度重点治理和减排任务,努力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环境支撑,以优异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底,全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100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56微克/立方米以下,年度优良天数达标率达到60%;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和环境监测监控监管任务;全面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不断深化治标减污,扎实推进工业、工地精细管控、城市清洁行动等治标性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又要持续实施治本控源,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科学规划用地结构,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从源头上降低产污量。
2. 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目标导向,集中完成年度重点治理任务,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总量减排目标,又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常态化的环境监管工作,固化制度措施,持续改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坚持治理与管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实施以提标减排为抓手,依靠工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又要坚持实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应急管控,实施生产精确调控,落实错峰生产、应急减排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实现减排与控排的有机结合。
4. 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坚持以燃煤、扬尘和工业污染为重点,固强补弱,集中治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又要坚持全民治污理念,全面治理非生产领域的大气污染,不放过每个污染领域和污染源,全面改善生态环境。
5. 坚持治污减排与生态提升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全面治理污染,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又要多管齐下,统筹做好林业绿化和生态修复,通过植树增绿、优化生态环境,从根本上改善大气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做好燃煤污染防治
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办〔2018〕86号)、《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7号),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深化淘汰燃煤锅炉和取缔燃煤散烧设施,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持续削减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降低燃煤及能源型污染。
1.源头控制耗煤项目。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坚决从源头上严把煤炭消费准入关,全市域禁止审批新建燃煤纯凝发电项目和燃煤锅炉;2019年全市范围内实行耗煤项目能评限批(民生项目除外),确因民生需要新上耗煤项目的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现有燃煤机组和锅炉的技术改造必须实现节能减排,不得因扩容而增加排放量。(市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政〔2018〕37号),通过控制新建燃煤设施、普及清洁能源、关停燃煤机组、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施燃煤替代工程、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实行绿色电力调度、实施企业限停产等降低煤炭消耗量。2019年全市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2180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煤耗控制在1161万吨以内、统调公用燃煤机组煤耗控制在1019万吨以内。(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加快实施电热进城。加快实施新的城市供热规划,2019年10月底前北线工程(孟津至城市区)随洛吉快速路同步完成,启动南线工程(伊川至城市区)引热工程,城市区年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累计供热面积达到6430万平方米,城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 85%,各县(市)县城集中供热率(含清洁供暖)达到50%以上。2019年10月底,龙羽宜电公司2台5.5万千万/时机组全部改为备压机组。电热替代后,未列为淘汰范围的城市区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停运备用。(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供热机构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 加快实施燃煤替代。充分利用我市列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契机,在农村和山区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和清洁供热工程。在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电代煤”10万户、“气代煤”0.02万户。(市发改委牵头,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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