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5-22 15:59
来源:潍坊市地税局
主持人:尊敬的纳税人、网友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潍坊市地税局网站举办的“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政策解读”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特地邀请到潍坊市地方税务局高新分局的张在军科长,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嘉宾的到来!
张在军:各位网友、纳税人朋友上午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这意味着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开展环保税,停止征收排污费。
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11月28日发布《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9个省区市将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由征收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我们山东是9个试点省份之一。
今天我将在此和大家共同交流学习水资源税、环境保护是有关政策,欢迎大家踊跃参加互动交流。
主持人: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什么重要意义?
张在军: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发挥政府调控作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二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节水意识和动力,加快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优化用水结构,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三是有利于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风尚,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四是有利于我国更好地承担国际责任和履行国际义务,与国际社会协同行动,共同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主持人:水资源税由谁缴纳?
张在军:根据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除规定情形外,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主持人:所有直接取水用水的行为都要缴纳水资源税吗?
张在军:《实施办法》规定了六种情形,不缴纳水资源税: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主持人:水资源税应纳税额怎么计算?
张在军: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与现行水资源费制度相衔接,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对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征税;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税。
一般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主持人:什么是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取用水,什么是循环式?
张在军: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等水源取水,并对机组冷却后将水直接排入水源的取用水方式。火力发电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是指火力发电企业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地下等水源取水并引入自建冷却水塔,对机组冷却后返回冷却水塔循环利用的取用水方式。
主持人:我省税额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张在军: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按照取用水户行业类型,我省将取用地表水、的纳税人分成五类。分别确定税额标准: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地表水税额为0.4元/方、地下水为0.8元/方;超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者地表水税额为0.1元/方、地下水为0.2元/方;农村人口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单位地表水税额为0.1元/方、地下水为0.2元/方;特种行业地表水税额为为5元/方,地下水分非超采区、超采区、严重超采区,每一种再分别按公共供水覆盖区内、外,税额从15元/方到60元/方;其他行业地表水税额为0.4元/方,地下水与特种行业相同,也分非超采区、超采区、严重超采区,每一种再分别按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外,税额从1.5元/方到6元/方。另外还对特殊用水类别单独确定税额,如: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企业,按实际发电量征税,税额为0.005元/千瓦时;对疏干排水的单位和个人,水资源回收利用的税额为1元/方、直接外排的2元/方;地源热泵使用者,取水后回灌利用的,税额为0.6元/方,直接外排的2元/方。
纳税人取用不同税额标准水资源的,应当分别计量不同税额标准水资源的取用水量;未分别计量的,从高适用税额标准。
主持人:特种行业指的是哪些行业?
张在军:特种行业取用水,是指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用水。
主持人: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是什么?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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