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01 15:44
来源:唐山市环保局
日前,河北唐山市政府印发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任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作要求,2018年10月底完成45家钢铁企业实施烧结(球团)烟气脱硝、湿法脱硫烟气“脱白”、无组织排放治理和绿色生态厂区建设。2018年9月底完成17家燃煤电厂(含自备电厂、煤和其他能源混烧电厂)湿法脱硫烟气“脱白”治理。详情如下:
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任务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工作目标:到2018年底,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重污染天气和不达标水体明显减少,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59微克/立方米左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控制在7.0左右;还乡河消除劣五类水质,陡河水库饮用水源地逐月达到三类水质,大黑汀水库稳定达到二类水质,黎河、淋河、沙河和滦河保持三类水质不退化,陡河稳定达到四类水质;城市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稳定不降;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达到37.9%以上。
(一)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
(1)对市中心区所有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登记造册。(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2)对市核心区所有废品收购站一律“清零”。(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3)对市核心区能清理的一律清理到位,不能清理的采用高密度滤网苫盖、覆盖。(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1月底)
(4)对市核心区小区内露天市场进行清理,早、夜市上的饮食摊点全部取缔燃煤燃料灶具;油炸作业全部进店经营,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5)对市中心区所有餐饮饭店进行全面检查,无油烟净化设施和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业整治,整治达标方可恢复经营,整治不达标的全部清理取缔。(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6)全面取缔市中心区露天烧烤,包括个人野炊露天烧烤行为。(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7)市中心区内主次干道,结合不同季节,每天采取“洗 扫 洒 冲”多种组合方式,实施“以克论净”,主干道达到5克/平方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院内及门口地面、道路非硬即绿,及时洒水、清扫、保洁。(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8)对市中心区环城水系进行绿化,全面实施城市绿化。(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9)完成市中心区河道及河岸垃圾清理。(牵头部门:市水务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4月15日前)
(10)完成市核心区城市厂臭味治理。(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11)市核心区经营性印刷、铁艺加工等涉vocs排放行业全部取缔或搬迁。(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12)市核心区涉喷漆工序汽修行业二类以下企业全部取缔或搬迁。(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4月底)
(13)完成市核心区加油站点油气回收装置三次回收升级改造工程。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无油气回收装置和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业整顿;经监测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经营。(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
(14)完成市核心区环线以内所有搅拌站、沥青拌合站关停或搬迁。(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15)开展市中心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各类散料堆场,能清理的要立即清理;不能清理的采用高密度滤网全苫盖,严防扬尘污染。重点对陶瓷公司点位东侧区域(卫国煤矿、东风煤矿采煤塌陷区)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丰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
(16)完成市核心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关停、搬迁工作;关停搬迁前,采取清理粪便、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味污染。(牵头部门:市农牧局,责任单位:路南区、路北区党委、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17)加强城市低排放控制区车辆管控。
①在市核心区和关键敏感区划定低排放控制区,禁止高排放车辆驶入,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并向社会公告。(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时限:2018年2月15日前)
编辑:张伟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