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31 17:12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青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青海将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464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主要城镇清洁取暖工程,完善城市燃气等基础工程。淘汰约900蒸吨燃煤锅炉。开展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摸底调查;对石化、焦化和化工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气体排放进行综合治理。全文如下:
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青政〔2017〕53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精神,确保全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践行“四个转变”,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112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32万吨、0.981万吨、14.17万吨、11.08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排1.1%、1.4%、6%和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以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大产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产业层次,引领生产方式向绿色、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形成生态文明引领、资源高效利用、产业相互融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资源精深加工和智能制造为方向,加快推进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轻工、建材5个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产品技术、工艺装备水平,推动产业链延伸和产业融合,实现传统产业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发展。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能源局等)
(四)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以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为目标,滚动实施“百项创新攻坚工程”和“百项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发展壮大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构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千亿元锂电、光伏光热、新材料产业集群,使新兴产业成为带动全省工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加快构建涵盖技术研发、产品与装备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服务的节能环保产业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加快节能装备制造与节能服务深度融合,培育拓展节能环保、信息技术应用两个新业态。到2020年,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以上。(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省环境保护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
(五)推动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积极发展水电,大力发展太阳能发电,持续推进风电建设,提高我省可再生能源生产比重。鼓励已投运发电企业进行节能升级改造,鼓励新建设项目采用超临界或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提高煤电节能水平。统筹规划,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低碳环保多能互补的气、电等能源供应设施,在偏远地区利用屋顶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电能替代,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重点在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消费领域推进电能替代。加大农网升级改造力度,特别是加强玉树、果洛、黄南地区输配电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农牧区供电能力。同时,重点在环境保护核心区域,例如三江源、环青海湖、祁连山等地区开展清洁电能取暖工作,因地制宜在农牧区大力推广电热炕普及工作。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为30.5%,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至38%,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1%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达16.3%。(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能源局,参加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等)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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