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22 10:40
来源:陕西铜川人民政府
从陕西铜川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 7”方案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9个专项行动方案(简称“1十9”方案),结合铜川市实际,制定了《铜川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及《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秸秆等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和《铜川市铁腕治霾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7个专项行动方案(简称铜川市2017年铁腕治霾“1 7”方案)。
铜川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17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手段,切实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重点工作,用铁的意志、铁的手段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努力完成省上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考核指标,2017年底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1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明显下降。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较上年下降2.7%、4%。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均按上述指标控制和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减煤。
1. 化解过剩产能。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淘汰和取缔高污染、高耗能的“散乱污”企业,严禁新增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同)
2. 优化能源结构。从严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2017年全市消减43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减少25万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18万吨。做好耀州区集中供热工作。加大煤改气和电推广力度,积极发展光伏、风电等非化石能源。(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3. 城乡同步治理散煤。将散煤作为本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的重点,制定实施散煤削减计划。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以及风能、太阳能和地热能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辖区国省道两侧经营门店和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市发展改革委、市煤炭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4. 从源头优化煤炭产品供应结构。新建煤矿必须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在中小煤矿聚集区推动建设群矿型选煤厂,煤炭入选率达到70%以上。做好煤炭经营场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完备正常运行。(市煤炭局负责)
5. 推进清洁取暖。积极推广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无干扰地热供热技术,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电采暖产品设备。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宜君县城达到65%以上。(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6. 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市住建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7. 实施气化铜川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乡镇达到40%以上。实施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8. 按照城市和农村地区同等对待,冬防期(1月1日至3月15日、11月15日至12月31日)和非冬防期区别对待,集中治理和分散使用差异对待的原则,严格执行关中地区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市质监局负责)
(二)控车。
9. 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2017年6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剩余的343辆黄标车,建立机动车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市公安局负责)
10. 优化车辆组成结构。今年起全面执行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注册和转入登记。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加快淘汰现有的餐饮供货、家装垃圾清运、废品回收等低速汽车。(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11. 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的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市商务局负责)
12. 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强化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在检验设备计量检定、标准执行以及检验检测行为等方面监管力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市质监局负责)
13. 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加强在用车环保定期检验。完善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实现检验数据实时传输。全市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年底前环保标志发放信息实现国、省、市三级联网。(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负责)
编辑:程彩云
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凯发官网入口首页的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